【华宝证券】2020互联网金融行业年度报告:新互联网财富时代来临.pdf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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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 年互联网金融发展回顾:野蛮时代的落幕

1.1. 互联网市场发展概述:大分化与强监管


1.1.1. 回顾整体:分化的互联网金融第二个十年


回顾二十一世纪前二十年,第一个十年(2000-2010 年)是电脑时代因特网发展飞速的 十年,第二个十年(2010-2020 年)毫无疑问是手机时代互联网发展的黄金十年。当基础设 施逐渐完备、万物互联、信息技术不断更迭和升级,金融这个年轻的行业也呈现出其融合性、 技术性的一面。借助互联网、数字化和信息化技术,互联网金融发展逐渐壮大,互联网金融 呈现出两种路径:路径一是传统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开展各类型的线 上化金融业务与服务;路径二是互联网企业利用流量优势、技术积累或申请金融业务资格, 或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最终实现金融业务的覆盖。一般意义上讲,全球各国的互联网金融 大部分涵盖了资金融通、交易、支付、投资、理财、信息服务等内容,属于二十一世纪以来 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创新。


2020互联网金融年度报告:新互联网财富时代来临

早期,因信息化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零等待、全服务等特点,互联网金融获 得了快速发展:2000 年美国 PayPal 成立并完成了首笔交易、2004 年支付宝公司成立、2005 年英国诞生第一家 P2P 公司、2007 年 P2P 在中国出现、2013 年互联网货基余额宝诞生、2015 年东方财富收购证券牌照、2017 年中国券商开启 818 理财节、2018 年互联网存款在京东金 融上架等。在经历了对互联网金融的初识、学习和掌握运用之后,2020 年一场席卷全球的疫 情加深了金融业务线上化程度,“无接触”、“云”技术等金融科技业务受到高度重视。


与此同时,对互联网在金融领域创新与探索的监管也在逐渐加强,尤其是路径二下互联 网平台金融活动的发展与衍变,需要各方更加审慎。一方面加强规范与治理,反垄断、统一 监管成为互联网平台 2020 年的关键词,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要强化反垄断和 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另一方面,P2P、第三方支付、 互联网借贷、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存款等具体业务纷纷在 2020 年收紧、下架、叫停。总之, 在经历了二十年的发展后,2020 年的互联网金融终于来到了泥沙俱下、褪去光环的一年。


1.1.2. 政策环境:严中有细 规范明确


2020 年,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线上数字化业务逐步溯本正源,政策 落地的同时,细则也逐渐清晰。互联网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即路径二下的金融模式,在 2020 年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监管风暴。无论是阿里巴巴 A/H 上市前的紧急叫停,还是对诸如网络小贷、互助保险等业务的管理日益严苛化都能有所体现。除此之外,金交所的业务在 2020 年新一轮的监管环境中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1.1.3. 资本市场:蚂蚁集团暂缓 IPO 上市


2020 年,蚂蚁集团 IPO 事件是互联网金融乃至金融圈一大要事,尤其是上市前紧急暂 缓和与之相关的监管政策的发布。2020 年 11 月 2 日晚,在蚂蚁集团临上市前 3 日,央行、 银保监会就《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11 月 3 日上交所就紧 急发布《关于暂缓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的决定》。关于蚂蚁集团 IPO 上市、 互联网金融政策、普惠金融与小微贷等的讨论,是影响中国互联网金融乃至金融科技业态未 来 3-5 年发展形势的大事件。有人说,蚂蚁集团的发展就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缩影,对 蚂蚁集团 IPO 的态度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态度,因此,回顾蚂蚁集团的发展与监管政策的导 向,才能真正读懂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趋势。


2020互联网金融年度报告:新互联网财富时代来临

我们认为,蚂蚁集团发展有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以支付宝为代表的支付业务阶段;第 二阶段:以蚂蚁金服为代表的金融业务扩张阶段,以及第三阶段:金融审慎回归本质阶段。


第一阶段:支付宝支付业务阶段(2003 年-2011 年)


支付宝前身是服务淘宝网的支付结算部门。2003 年,C2C 概念的淘宝网上线后,为解决 在线交易买卖双方的信任问题,第三方担保交易应运而生;2004 年,支付宝公司正式成立; 2009 年,支付宝率先推出移动端支付宝 APP;2010 年,支付宝开启快捷支付,并在 2011 年推出了二维码支付。截止到 2020 年 6 月,支付宝占据第三方支付 55.6%的市场份额,排 名市场第一。


点评:第一阶段,支付业务是蚂蚁集团(支付宝母公司)重要的发展方向,期间推出的 担保交易、快捷支付、二维码支付、脸部支付、声音支付、生物支付等都是在金融支付领域 的创新。初期,第三方支付所在的非银支付领域属于监管真空期,直到 2005 年 6 月,央行发 布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才正式向符合条件的公司颁发《支付清算业务 经营许可证》。2005 年 11 月,在央行首篇《中国金融稳定报告 2005》中提到“非金融类机构 在支付服务市场中的作用日渐增强,成为支付服务市场的重要补充。”因此,在 2004 年-2010 年这 6 年时间,监管对于支付宝以及当时的金融创新处于鼓励支持阶段。但也需要关注,非 银支付亦属于央行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管理一直由央行直接负责监管。2011 年 5 月央行正式开始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到 2015 年共发放约 300 张牌照。此后,央行停止颁 发许可证,并开始进行强力的支付业务监管。2017 年至 2018 年间, “断直连”、“备付金集中管理”等纷纷落地,众多支付机构由于各种问题遭到巨额处罚,行业进入规范有序发展的阶段。


第二阶段:蚂蚁金服为主的金融扩张阶段(2011 年-2018 年)


2010 年 1 月,彭蕾兼任支付宝第三任 CEO,支付宝的发展思路由原来的单一支付业务 为主的产品逐渐演变成为涵盖商品买卖、移动支付、金融服务的生态系统,尤其是金融服务, 成为这一阶段的重要方向;2013 年 3 月,支付宝的母公司宣布将以其为主体筹建小微金融服 务集团,小微金融成为蚂蚁金服的前身;2014 年 10 月,蚂蚁金融服务集团正式宣告成立, 蚂蚁金服走上金融发展之路。根据统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蚂蚁集团旗下拥有支付牌照、 网络小贷、银行、保险、券商、基金、商业保理等众多金融/类金融业务资格,远超多数金融 持牌机构。


点评:对于 2011 年开启的金融扩张时代,监管部门对包括蚂蚁集团在内的互联网平台公 司,采取的态度是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允许设立。2020 年 9 月,蚂蚁集团就与 多家企业联合获得了消费金融牌照。除了证券牌照外,蚂蚁集团囊括了大部分金融业务资格, 面对互联公司属性的金控集团,2018 年 5 月市场传出的五家金融控股监管试点名单中,蚂蚁 金服赫然在列。2020 年 9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央 行也颁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因此在招股说明书中,蚂蚁集团表示,公司 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从 事金融活动的子公司的股权。金融业务的纳入金控统一管理,将成为监管部门对互联网机构 从事金融业务的主要态度。


第三阶段:金融审慎下回归本质阶段(2018 年至今)


2017 年,在监管趋严和竞争加剧的背景下,蚂蚁金服宣布由“FinTech”向“TechFin”转型, 战略转向技术输出,为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以及金融科技公司输出定制化解决方案。 去金融化、去杠杆、发展技术为金融机构和政府赋能成为蚂蚁此后的主要思路。2018 年 5 月, 蚂蚁金服旗下花呗宣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放,未来将与金融机构共同开拓更多服务场景, 这也意味着蚂蚁金服的所有金融产品(财富号、车险、定损、互联网货币基金)均已实现开 放。此外,在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经济领域,以及互联网财富管理领域,蚂蚁集团顺应时 代发展趋势不断探索,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在此阶段由于对网络借贷的强监管,蚂蚁集 团也逐步重视金融产品代销尤其是公募基金为主的线上销售、服务与社区营运和直播。2020 年 7 月,蚂蚁金服正式更名为“蚂蚁集团”,标志蚂蚁从金融服务业务战略转向金融科技业务领 域,即实现由金融公司向科技公司的转型。拆分金融与科技业务,是当下以及未来蚂蚁集团 的主要选择。


点评: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攻坚战的大趋势下,蚂蚁集团较早启动转型(2017 年),体现蚂蚁集团对政策的敏感性以及 监管层对蚂蚁业态的关注。但蚂蚁集团的 IPO 紧急暂缓以及当下互联网平台重新审视金融业 务与科技业务的界限,是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新方向。2020 年伊始,对于互联网平台金融 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新一轮互联网发展的重新思考与定位。2020 年公募基金 产品的热销,蚂蚁集团利用其扎实的财富业务基础和丰富的业务资源及时开启了全新的应对 策略。


1.2. 行业变革:新互联网财富时代的来临


2020 年,以财富管理为主线的线上化投顾与数字化财富大时代已拉开全面竞争的序幕。 2021 年 1 月和 2 月,公募基金连续 2 个月的开门红数据足以证明大财富管理市场的宽度和深 度。以公募基金、标准化产品为主线,用数字化思维去营销的互联网金融一如当初的时代浪 潮,大浪淘沙方见真。站在新的时间窗口下,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与 2013 年余额宝开启的第一轮财富运动不同,当下互联网财富管理面临的是更为成熟的投资市场、 更为理性的宏观审慎监管以及投教更为全面的客户群体,经历了 2020 年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 的层层加码后,全新的互联网财富管理新时代是各种因素叠加的必然。


1.2.1. 宏观因素:疫情后经济增长强力,居民可支配收入攀升


2020 年全球经济遭受到新冠疫情的重创,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得益于互联网以及数 字化经济思维,中国的经济表现强劲,中国个人可投金融资产总量也有显著提升,为互联网 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客户需求基础。截至 2020 年底,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32189 元,相比上年名义增长 4.7%,我国居民收入呈平稳增长趋势。随着个人财富的不断累积,我国个人可投资 资产规模也将大幅度增长。


2020互联网金融年度报告:新互联网财富时代来临

1.2.2. 配置因素:房地产限购政策持续,类固收收益率调控


2020 年以来,房住不炒成为稳定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的主旋律。以上海为例,2021 年 1 月,上海市住建委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沪十条”,分别从土地、限购、信贷等方面调控楼 市,并指出若夫妻离异,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 3 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 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一线城市的房地产被锁定,财富需求导致居民需要有更具有吸 引力和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去承担。


在宽松货币政策的引导下,全球市场处于资金面宽松的局面。2018 年以来,我国银行理 财及货币基金收益率大幅下降。2015 年初,银行理财收益率为 5.23%,到 了 2020 年 12 月底,银行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为 3.85%,同比下降 1.38%。此外,红极一时 的“天弘余额宝”货币基金产品七日年化收益率也逐年下降。自 2013 年 5 月该基金成立以来, 其收益率最高值可达 6.76%,而截至 2020 年底,其七日年化收益率仅为 2.34%,减少近 4.42%。


1.2.3. 客群因素:互联网广泛普及,投资人群年轻化


至 2020 年 12 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 9.89 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 70.4%,我国网民总体规 模已占全球的五分之一左右。与 2020 年 3 月相比,仅六个月新增网民就高达 8640 万人次, 互联网普及率提升 5.9%。智能手机的普及进一步提升了我国互联网的普及率,截至 2020 年 底,我国手机网民达 9.86 亿人,占总体网民的 99.7%。


2020互联网金融年度报告:新互联网财富时代来临

开展互联网财富管理业务是吸引新时代年轻人的重要方式。此外,在我国,互联网客群的收入普遍在 8000 元以下,月收入在 8000 元 以上的网民仅占到整体的 14.8%。而开展互联网财富管理业务,其目标群体也足够单一即使 用智能手机的互联网长尾客户。


1.3. 2020 年全球互联网金融行业:数字货币与 SPAC


1.3.1. 全球数字货币:2020 年加速推进


(1)全球央行数字货币进程加速


2020 年,央行数字货币成为了全球各国央行竞相关注的焦点。与 2019 年多数国家在基 本概念、发行类型以及社会价值贡献等方面存在巨大分歧不同,从 2020 年开始,各国央行对 数字货币形态的认可以及付之实践成为大趋势。


2020 年,少数国家诸如巴哈马、柬埔寨等已经发行了央行数字货币,包括中国在内的一 部分国家正处于测试环节。其他发达国家诸如美国和俄罗斯都已经不局限于概念与理论研究, 进入高阶的准备阶段。当然,传统的欧洲地区,尤其是英国等国家目前进程稍慢处在初期的 研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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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比特币震荡中单价屡创新高


2020 年,是比特币诞生的第 12 年,也是比特币发展历程中波动最为剧烈的一年。年初 受到疫情影响比特币悬崖式跌到 3800 美元/枚,但随着夏天疫情有所好转以及比特币每四年 一次的减半机制,比特币随之上涨并在 10000-12000 美元/枚附近震荡。进入 10 月份,华尔 街投资机构诸如 ARK Invest 等纷纷公布比特币持仓,比特币迎来一波快速的大涨行情。2020 年最后两月,比特币接连突破关键价位,毫不费力刷新 19000 美元/枚的历史记录,并在年末 突破 29000 美元/枚的大关。此外,比特币的年交易量又一次刷新记录,其加密货币的地位已 经稳固。2017 年比特币仅有约 0.87 万亿美元交易量,2018 年翻倍为 2.21 万亿美元,2019 年比特币全年交易量为 6.08 万亿美元,2020 年再次翻倍达到 12.01 万亿美元,高于前三年 交易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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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海外互联网机构上市新模式:SPAC


2020 年,海外证券市场 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上市模式骤然兴起。以美国为主的资本市场通过 SPAC 上市的企业数量和募资规模皆创历史新高,尤其是互联网类、科技类、新技术类以及新能源企业,通过 SPAC 上市成 为了它们的首选。国内的众多新业态机构,诸如在线教育、医美等机构也通过 SPAC 形式登 陆美股证券市场。


(一)SPAC 基本概述


(1)SPAC 定义:为收购未上市公司而设的特殊形式公司


SPAC 的英文全称为 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译为特殊目的收购公司, 为海外(主要是美国、加拿大)特有的一种上市形式。根据美国证监会官网的介绍,特殊目 的收购公司被定义为一家没有具体业务的公司,其设立目的是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来募 集资金以收购合并另一家私有公司,即 SPAC 并购交易(De-SAPC Transactions)可使得该 私有公司快速上市。因此,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也被称为空头支票公司(Blank-Check Company)。


(2)SPAC 性质:另类 IPO 模式


SPAC 并不完全是一种传统的 IPO,它的性质像是一种另类的 IPO 模式。与传统的买壳 上市不同,SPAC 是由发起方(或者投资人)自己造壳,其自身并没有实际业务,公司账户 里只有募集的现金,并根据上市的规则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并购非上市公司来实现业务注 入和价值增值。SPAC 募集的资金需要全数存放在托管账户,日后用作合并或收购。寻找到 合适目标后,须聘请承销商等专业机构为合并或收购的项目进行一系列尽职调查及财务审计 等,并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进行收购或合并。若公司在限期内成功实现并购上市,股价和 市值与其他上市公司表现并无差异,若公司未能觅得收购目标,则面临清盘风险。


(3)SPAC 参与方:华尔街与硅谷大佬


SPAC 发起人一般为有相关行业背景和经验的管理团队,通常有以下几类:1、能力突出 的管理人员;2、资金充沛的人员;3、另类资产管理公司;4、上市公司;5、投资银行。目 前美国的 SPAC 主要是由基金、著名投资人、华尔街以及硅谷公司大佬等出资作为发起人成 立空白支票公司后,于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集资,其任务是一至两年内集中收购 具前景,但尚未上市的公司。


(4)SPAC 发展历史


SPAC 的整体发展历史可概括为始于加拿大兴于美国。但细分来看,SPAC 整体发展有 三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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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顾 2020 年 SPAC 发展情况


(1)SPAC 数量:井喷增长


受到 2020 年新冠疫情的冲击,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得传统 IPO 表现 疲软,更多企业将目光转向 SPAC 上市模式,并将 2020 年 SPAC 发行数量及规模都推至近 十年新高,分别为 248 家与 3.348 亿美元。相比于 2019 年的 59 家 SPAC 公司,2020 的 IPO 数量翻了近三倍多,平均 IPO 规模也增长了 45%,由此可见,2020 年是 SPAC 公司蓬勃发 展的一年。截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2021 年仅前两个月的 SPAC IPO 数量已达 72 家,平均 IPO 规模达 2.839 亿美元,进而推测,2021 年 SPAC 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2)SAPC 成功上市率:仅一成


从 2010 年至 2021 年 2 月,共有 667 家 SPAC 公司发 起上市,其中约 297 家即总数的 45%目前仍在寻求(Searching)合并目标企业;完成收购 (Completed)即完成合并的 SPAC 公司数量为 177 家,占比 27%;已宣布(Announced) 并购目标的企业占总数的比例为 10%;最终完成注册上市(Filed for IPO)的 SPAC 公司目 前仅 100 家,占据总数的 15%。另外,26 家即约 4%的 SPAC 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购, 则被清算(Liquidated)。


(3)SPAC 公司发行规模:5 亿美元以下


2020年SPAC IPO发行规模集中在1亿美元至5亿美元的区间, 占据发行总体的 77.22%,其中发行规模在 2.5 亿美元至 5 亿美元的 SPAC 公司占总体的 38.40%,发行规模在 1 亿美元至 2.5 亿美元的 SPAC 公司占总体的 38.82%。其次,规模在 5 亿元至 7.5 亿元的公司占总体的十分之一,上市规模大于 7.5 亿美元以及小于 1 亿美元的公 司则只分别占有总数的 5.49%及 6.75%。其中,值得一提是对冲基金经理比尔阿克曼(Bill Ackman)于 2020 年 7 月创立的 SPAC 公司潘兴广场唐亭控股有限公司(Pershing Square Tontine Holding,代码 PSTH)共募集了 40 亿美元,创造了 SPAC 募集规模的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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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PAC 市场中介:涵盖传统大部分投行


2019 年参与 SPAC 承销的券商共 32 家,而 2020 年这一数 据激增到 71 家,接近原先的一倍。2020 年,美国上市的 SPAC 公司的承销商不仅包括传统 大型投行,例如瑞士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花旗集团(Citi group)、高盛(Goldman Sachs)、 摩根士丹利 (Morgan Stanley) 、摩根大通(JP Morgan)等,还包括 Early Bird Capital 此类 主营 SPAC 上市的专业投行。从承销额和承销数量上看,瑞士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以41 家 SPAC 上市公司以及 133.239 亿美元的承销规模占据榜首,相比 2019 年,承销数量及 承销额俱佳的康多尔(Cantor Fitzgerald)仅为 14 家及 30.76 亿美元。


2. 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传统机构数字化与互联网财富管理新时代

2.1. 传统金融机构全面数字化改革:监管落地 平稳前行


进入 2020 年,面对疫情带来的新变化,传统的金融机构加速优化手机 APP 等“非接触式” 服务,提供“云”保障和线上服务,保障了基本金融业务不中断。经过前几年的摸索式发展,监 管部门对于金融机构业务互联网化发展态度更为明确,那就是在统一的业务规则管理下,明 确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业务、数字化业务的边界、理清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行业健康发 展。传统的金融机构纷纷放弃“互联网金融+”概念,全面拥抱并开启数字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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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数字货币:中国 E-CNY 即将到来


2020 年,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 DC/EP(中文全称“数字货币电子支付”,对应的英文名 “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经过 6 年多的研究、测试与顶层设计,最终于 2020 年 10 月和 12 月分别在深圳、苏州两地进行了红包试点并与世人见面。回顾 2020 年全年, 中国在数字货币上位法规范制定以及领导人定调方面,发展蓝图逐渐清晰。通过对 2020 年中 国数字货币重要事件的梳理,中国数字货币的发展脉络和趋势跃然纸上。


通过梳理,2020 年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呈现出几个明显的趋势:


第一,从代币到央行主权币:央行数字货币在中国地位逐渐提高、影响力日益变大。虽 然金融从业人员以及投资者对数字货币的大部分记忆都还停留在 2017 年,央行等七部委停止 了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代币发行)和比特币的国内交易,普通数字货币遭遇强力 监管。但是,央行数字货币却成为全球各国在新一轮数字经济领域竞争的制高点,尤其是我 国央行,早在 2014 年组织专家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团队,2016 年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并取代 纸币印制研究所。


第二,从央行数字货币到数字人民币: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在名称、定义和性质等领域认 知逐渐统一。从央行数字货币名称方面,可以清晰看出数字货币在中国的进化:中国央行数 字货币是从加密货币/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逐渐开启的,经历了海外公有链私人货币诸如比 特币的发展以及 CBDC(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央行数字货币)的兴起,2018 年, DC/EP 也即中国版本的 CBDC 被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首次提出。2020 年 11 月,周小川再次 深度解读 DC/EP 和数字人民币 e-CNY 概念,认为 DC/EP 是一个双层的研发与试点项目计划, 并不是一个支付产品,而 e-CNY 是 DC/EP 最终的一个支付产品。从英文 DC/EP 到 e-CNY, 再到中文央行数字货币这个专业名称逐渐变为通俗易懂的数字人民币,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在 名称、概念、定义和性质上逐渐明晰。


第三,从运营组织设计到法律+监管框架设计:我国数字人民币顶层设计更加宏观审慎。 2020 年以来,央行行长易纲多次提到我国数字人民币设计还处于初始阶段,需要制定复杂而 完整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中国央行期待与国际清算银行(BIS)和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FSB) 展开讨论和合作,让央行数字货币稳步发展 2020 年,数字人民币更加关注法律制度的完善以 及监管框架的配合,2020 年 10 月《中国人民银行法》征求意见中关于数字货币的描述为未 来发行数字人民币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四,从理论模型到试点城市运行:我国数字人民币即将大范围推广。2020 年 10 月和 12 月,我国的深圳市和苏州市分别开启了我国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公司。在 2020 年央行数 字货币/数字人民币重要事件中,我们也多次看到,不同领导和政策文件反复强调了4+1试点, 即深圳、成都、苏州、雄安新区等地及未来冬奥场景试点。我们有理由相信,大范围推广试 点或是 2021 年的常态。


2.1.2. 数字支付:新政欲来 后浪入场


中国数字经济之所以在全球领先,离不开中国数字支付行业,尤其是第三方支付行业的 繁荣发展。2020 年 11 月在 2020 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提到,“随着 电子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的普及,中国已实现基本金融服务城乡全覆盖。即使在最偏远的农 村地区,每个成年人也都有自己的银行账户。中国的移动支付普及率和规模位居全球首位, 存款、取款和汇款几乎都实现了实时到账。网上消费蓬勃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更加方便。” 2021 年 1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央行重新定义了支付业 务,《非银支付条例》将原来的“三分法”(预付卡、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变为“两分法”(储 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 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非银支付条例》虽然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但是央行对支付行业的规范整治与管理已 经日趋明确。目前,支付行业约有 200 多个支付业务牌照,2016 年至今,央行未曾发放新的 支付牌照,反而却接连注销与惩罚行业中的违规第三方机构。根据统计,2020 年第三方支付 机构已收到百余张罚单,罚金总额接近 3 亿元,远超 2018 年的罚金 2 亿元以及 2019 年的 1.5 亿元。数字支付业务盈利能力并未如市场预期一样好。


尽管市场监管趋严、利润微薄,但作为互联网金融最为重要的入口,数字支付依旧是 2020 年众多互联网新兴“后浪”们都瞄准的业务方向。2020 年 1 月,拼多多收购获得“付费通”的支 付牌照。2020 年 9 月,字节跳动收购合众支付、携程收购东方汇融、小米 100%控股了捷付 睿通支付。2020 年 11 月,快手收购易联支付获得支付牌照。2020 年 11 月,B 站开始在其 官网以及多家招聘网站上招募支付业务相关岗位,并对 “bliblipay.com”、“bliblipay.cn”等多个 域名备案。除互联网公司外,科技硬件公司也纷纷入局。


2021 年初,曾宣称不会进入支付领域的手机硬件公司华为通过收购深圳市讯联智付网络 有限公司获取了支付牌照,国内手机厂商中小米则是第一家获得支付牌照的公司,OPPO 以 及 VIVO 等也在互联网金融布局中有所突破。当下的小米集团,通过整合支付业务为入口, 成立以天星金融(即原小米金融)为主体的金融业务版图,业务覆盖了小微贷、三方支付、 互联网理财、虚拟银行等金融业务。无论是传统的互联网电商平台,还是硬件商、在线旅游 公司甚至是视频网站,都逐步通过“支付业务”搭建自己的金融通道和差异化应用场景以获得 客户流量以及全流程管控的业务闭环。这一运作模式已成为行业众多机构的金科玉律。


2.1.3. 数字银行:互联网存款与互联网贷款新政落地


(1)互联网存款


互联网存款始于 2018 年,由国内的民营银行率先尝试。当年 5 月,互联网金融平台京东 金融与民营银行重庆富民银行合力打造的第一款互联网存款产品“富民宝”正式上线京东金融 平台。随后的一年时间,微众银行的“智慧存款+”、蓝海银行的“蓝宝宝”、三湘银行的“灵活存”、 众邦银行的“众邦宝”等互联网存款产品上架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互联网存款成为民营银行 “揽储”的重要利器。当然除了民营银行外,国内的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外资银行纷纷 开始利用各类互联网平台揽存,获客的力度不断加大,吸收存款的方式从传统的网上银行、 手机银行等逐步拓宽到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以及基于互联网开发平台的自营渠道(如公众号、 小程序等)。


互联网存款最初是由无法设立线下分支机构、负债端考核压力较大且业务较为薄弱的民 营银行率先推动。银行提供产品和服务,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存款产品,平台提 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债权债务关系方为存款人与银行)。通常平台会展示银行 名称、产品期限、起存金额、存款利率、计息规则等信息,突出 50 万元内存款保险保障的信 息。


随着业务的发展,互联网存款的问题也日益暴露,有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中,一些强势平台介入银行产品和服务的管理, 限制客户在银行渠道(如网银、手机银行等)对存款账户和产品进行查询、交易,只允许在 平台操作存、取、转账、查询等,平台已成为银行网点服务的线上延伸。互联网平台合作通 过发放加息券、现金奖励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存款产品利率,有些产品的实际利率早已突破 央行制定的利率自律定价机制的上限,风险进一步暴露。


2020 年 12 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发 表题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数字金融和金融监管的一个产品案例(续)》的演讲,直指 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银行存款产品的业务属于“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应纳入金融 监管范围,随后几天互联网金融平台诸如京东金融、支付宝、苏宁金融等纷纷下架各种存款 创新产品。2021 年 1 月,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 个人存款业务的通知》,对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的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予以规 范,存量业务持有到期后自然结清,对其中商业银行、互联网平台及第三方支付机构涉及的 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2021 年 2 月初,人民银行召开加强存款管理工作电视 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存款管理工作。2021 年 2 月底,人民银行发布《2020 年第四季度 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将存款以“专栏 1”的形式进行全面分析,报告要求加强对不规范存款 创新产品、结构性存款、异地存款的管理。


至此,中国发展仅 2 年时间的互联网存款产品正式成为历史,银行作为金融系统中重要 的责任机构,承担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作用,而存款基准利率作为我国利率体系的“压 舱石”,是市场各方主体尤其是居民百姓长期关注的资产价格锚定物。互联网存款所谓的创新 背后依旧是“高息揽储”、“期限错配”。一旦资产风险增加,对依赖度较高的地方银行、民营银 行而言,负债偿还压力相应增加;同时高息揽储、期限错配进一步推升银行负债端资金成本, 将刺激银行寻求高收益资产,将资金投向高风险领域。互联网技术本是中性,但在未来,金 融机构的任何创新都必须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监管要求,甚至是符合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


(2)互联网贷款


对于广义的互联网贷款业务而言,目前市场上参与者众多,传统的持牌金融机构,诸如 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往往布局消费贷款线上化转型,新兴互联网机构则多与传统金融机构 展开合作,通过联合贷款或助贷模式展业。剔除经营性居民债务后,居民杠杆率约为 46%,我国居民整体杠杆率处于中高位 水平。尤其是 2011 年至今,我国居民部门杠杆率持续走高,根据 Wind 的统计显示,2011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我国居民部门杠杆率从 27.8%上升至 62%,上升幅度超过 30 个百 分点。究其原因,除了房贷之外,这与 2010 年开始的互联网金融时代,尤其是线上借贷业务 的高速发展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


互联网贷款于中国发展的显著特征之一为商业银行借助互联网平台开展联合贷和助贷。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蚂蚁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线上消费信贷 和小微经营者信贷科技服务商,蚂蚁集团微贷科技平台促成的信贷余额不断创新高。从 2017 年的 6475 亿元至 2018 年 1.04 万亿,2019 年末达到 2.01 万亿。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蚂蚁集团微贷科技平台信贷余额 2.15 万亿,其中消费信贷约 1.73 万亿,小微经营者信贷 4217 亿元。而万亿规模的信贷业务中,金融机构合作伙伴(约 100 家银行)进行实际放款或已证 券化的比例合计约为 98%。也就是仅 2%是由蚂蚁集团提供。2020 年蚂蚁集团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联合贷和助贷“亮眼”数据以及风险承担机制的“失位”,让互联网贷款成为新的 监管风口,互联网监管风暴随之而来。


2020 年 7 月,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2021 年 2 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通知》虽然只有短短的不足 1000 字,但在政策导向、监管力度上更加明 确,不仅提出了互联网贷款指标的三条红线,还明确将信托公司、消费金融等纳入互联网贷 款监管范围,进一步细化了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审慎监管要求。然而,对于互联网 贷款的政策收紧还远未结束。2021 年 3 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等 5 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 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向大 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禁止非持牌机构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避免大学生过度借贷。


2.2. 基于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新旧业务转型 面向新时代


2.2.1. P2P、网络小贷:穷途末路 旧时代终结


2007 年,中国 P2P 第一家网贷公司--拍拍贷正式开展线上借贷业务,行业从此诞生。在 “互联网+”、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以及监管对创新的包容等红利因素叠加下,中国先后有 1 万 多家 P2P 平台上线,高峰时同时有 5000 多家运营,年交易规模约 3 万亿元。好景不长,2015 年,泛亚事件、e 租宝等 P2P 平台跑路以及爆雷事件对全社会影响极大,P2P 行业在 2018 年迎来爆雷大潮,中国开启了对 P2P 的全面整治规范之路。近两年,监管、学者与行业专家 开启了对 P2P 转型摸索的讨论,期间有过备案制、发放试点牌照、转型小微小贷等声音,部 分机构不断申请资格希望监管予以备案合法展业,但等来的终究是一场空。2019 年 7 月,陆 金所宣布停止网贷业务,而其他一些传统巨头如拍拍贷等机构全面转型为助贷平台。2019 年 底监管对 P2P 治理思路逐渐统一,全国各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纷纷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 险提示函》,对辖区内的 P2P 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2020 年 11 月中旬,中国实际运营的 P2P 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归零,历时 13 年的 P2P 最终湮灭。


除了 P2P,网络小贷也成为互联网平台最喜欢的金融业务。2020 年在规范互联网贷款业 务的同时,规范网络小贷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 求意见稿》)也在 2020 年 11 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络小贷的监管主 体、监管规则和措施,并对网络小贷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风控体系、单户上限、信息披露等 问题作出详细规范,规定了限制跨省展业、联合贷款出资不低于 30%的若干红线。对于蚂蚁 集团这种大量依靠联合贷以及 ABS 等外部方式进行放贷的企业,《征求意见稿》同样也明确 了网络小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 资产的 1 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4 倍。


2020互联网金融年度报告:新互联网财富时代来临

作为大众心中互联网金融的典型代表,P2P 和高息现金贷(2016 年被叫停)两种完全无 金融牌照的业务在中国已经完全覆灭。而游离在灰色空间的网络小贷、联合贷以及助贷,分 别受到《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 11 月发布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规 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2021 年 2 月新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1 年 1 月,央行发布征求意见稿)的约束,传统互联网借贷和资金业务落下时代帷幕。


P2P 和网络小贷对于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启示具有里程碑意义,诸如关于创新与金 融的本质、普惠金融与违法借贷、资金池业务与非标规范等金融业务的厘定与分析都是围绕 线上借贷业务的讨论,也有人说 P2P 引发的金融乱象与资管新规的发布也有一定的关联。总 之,2020 年 P2P 产品最终湮没于时代长河,它的兴亡是对金融行业创新的一次重大警醒, P2P 和疯狂的网络小贷给全社会上了一堂重新认识金融的课程。


2.2.2. 互联网财富管理:荆棘载途 新时代格局初显


2020 年,传统的 P2P、互联网存款等产品纷纷下架,互联网金融领域似乎正面临一场动荡与危机,互联网平台与机构都在寻找新的发力点。但无论是资管新规,还是互联网平台经 济反垄断治理,对于互联网机构通过线上销售公募基金产品、开展互联网财富管理却没有受 到任何影响。在政策层面,监管部门一直致力于推动居民财富进入资本市场。2020 年 12 月, 证监会提出的 2021 年六大工作部署中,明确提到着力加强资本市场投资端建设,增强财富管 理功能,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助力扩大内需。推动加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与资本市场的衔接,继续大力发展权益公募基金,推动健全各类专业机构投资者长周期考核 机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作为一个明确的大方向,互联网理财从代 销“宝宝类”货币基金、互联网存款、非标产品等到全面、净值化产品以及综合服务平台的转 型正在开启中。


(1)互联网财富管理新方向:公募基金产品


纵观国内财富管理市场,公募基金因其突出的主动管理能力以及严格风控系统已成为财 富管理市场的重要产品。互联网金融平台主推的金融产品也经历了从早期的 P2P 产品—类私 募产品—互联网存款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互联网货币基金—各类型公募基金产品的发展之 路,互联网真正意义上的财富管理大时代正在来临。


截至 2020 年底,我国有 146 家基金管理人管理 7913 只公募基金,涵盖股票基金、混合 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QDII 等主流产品。2020 年,基金总规模猛增三十五个百分 点,达到 19. 89 万亿元。受股市的影响,2020 年股票基金增长近 60%,净值规模达到 2.06 万亿,混合基金也达到 4.36 万亿元。此外,虽然银行理财产品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的人气,但 货币基金依旧吸引银行理财、券商资管计划等机构选择持有。2020 年,货币基金在公募基金 中占据份额最大,净值规模为 8.05 万亿元,占总规模的 40%。


2020互联网金融年度报告:新互联网财富时代来临

(2)公募基金销售新格局: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正崛起


公募基金市场上有四大主要销售群体, 分别是规模最大的销售保有量渠道--基金公司的直销,银行、证券公司代销以及独立基金销售 机构。其中,基金公司直销的基金销售保有量,在最近 5 年呈现出连续下降的趋势,从 2015 年的62%下降至 2019 年的 57%,银行和证券公司代销基金保有量5 年呈现出上下波动现象。 而唯一呈现出上涨局面的是以互联网机构为代表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基金销售保 有量从 2015 年的 2.87%上升至 2019 年的 11.52%,并远超证券公司 7.59%的基金销售保有量。由此可见,结构性的互联网线上销售格局转型之势已经悄然来临。


(3)互联网财富内部格局:分化明显 机构入局


我们根据客户体量与专业度两个维度细分互联网财富机构,并最终分为以下四类:


1、互联网一站式财富服务平台,例如腾讯理财通、蚂蚁集团,其特点是客户数量极多。 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门槛不高,但在服务的专业性、产品运维的深度性等方面与 传统的金融机构依旧有较大的差距;


2、专业互联网金融企业平台, 例如天天基金,其特点是行业专业深度高,客户数量也较 多,由于其股东东方财富是综合型专业咨询机构,因此,专业性和流量方面具有双重优势;


3、类金融互联网转型新平台,例如陆金所、诺亚、恒天等,其特点是前期曾开展非标及 P2P 等业务,高净值客户数量相对较多,目前已经开展转型。但在大财富管理领域中,长尾 客户以及普通客户数量少,专业程度有待考验;


4、小而美的互联网财富管理平台,例如蛋卷基金、且慢基金等,其特点是提供绝对差异 化的服务,专业水平能力极强,在买方投顾领域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但目前依旧是小而美, 客户数量与天天基金、蚂蚁相比相差甚远。


代表平台:蚂蚁财富


作为蚂蚁集团旗下逐渐从支付宝中分化出的独立财富管理工具,在母公司的流量与客户 黏性的影响下,蚂蚁财富在互联网财富管理平台中月度活跃用户的数量较高。其核心优势在 于赛道选择上提前布局基金代销,产品涵盖股票、混合、QDII、债券、指数、FOF、养老等 基金产品。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蚂蚁集团的理财平台上资管机构的交易规模达到 4.1 万亿,是国内最大的线上理财平台。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蚂蚁 集团的理财科技平台为该公司贡献的收入为 112.83 亿,在该集团的总收入中占比为 15.6%; 去年同期,该业务板块的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为 13.7%,蚂蚁的财富管理转型已经成为其 他互联网平台学习的典范。目前,蚂蚁集团的主力客户密集的分布在 30 岁以下的白领和学生, 这也表明年轻群体对支付宝进行的财富管理业务的认同。


2020互联网金融年度报告:新互联网财富时代来临

代表平台:天天基金


天天基金的特点是专业能力极强。由于其股东东方财富是综合型专业咨询机构,因此, 专业性和流量方面具有双重优势。作为资深互 联网财富管理平台,如今仍有如此迅猛的增长主要受益于东方财富财经资讯背景和用户基金 互动吧的建设,相比于其他平台,天天基金网可以为用户提供更全面、有效、及时的基金资 讯、披露及数据资源。相较于蚂蚁财富的客群,天天基金网的用户平均年龄偏大以 35-44 岁 为主,对基金理财知识有更广泛与深入的了解。除此以外,根据深交所数据,2019 年股民中 参与公募基金交易比例为 45.8%,较 2018 上涨 17.2%,可见随着投教的深入,越来越多的 股民转向基民,而东方财富证券作为股票交易平台将为天天基金提供流量,进而提升用户规 模。


除以上平台外,从 2020 年开始,短视频平台诸如快手、抖音、弹幕平台网站 B 站以及 聚焦潮流的生活类平台小红书、知乎等平台虽暂无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但也在大力布局财富管 理业务。与此同时,京东金融、苏宁金融、度小满等已获得代销业务资格的互联网平台也正在全力挖掘大财富管理市场的业务机会,而后期的诸如字节跳动、美团等互联网“新贵”后浪也 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业务机会,互联网财富管理将成为下个阶段的新风尚。此外,2020 年初, 第二批和第三批基金买方投顾试点资格纷纷落入互联网平台、证券公司以及银行,互联网财 富管理将极有可能代替互联网金融成为互联网公司追逐和竞争的新战场。目前,根据客户体 量与专业度的双重分类方法,蚂蚁集团和天天基金毫无疑问是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中的优秀 代表。


2.3. 互联网财富管理竞技大舞台:百舸争流,各显身手


2.3.1. 新互联网财富时代一:互联网平台开启财富管理新浪潮


2020 年,各互联网平台争相推出基金相关的栏目,抖音、快手和 Bilibili 平台中关于“基 金讲解”、“财富课程”的短视频数量陡然增加,全职 UP 主、财富讲师与各类的理财师数量激 增,虎扑 BBS 论坛关于“股票”(“基金”话题含在其中)的论坛热度高达百万,B 站、小红书、 抖音、快手等平台也成为基金“带货”的渠道之一,新互联网财富管理时代已经来临。


2020互联网金融年度报告:新互联网财富时代来临

2.3.2. 新互联网财富时代二:新媒体运营下的财富管理时代


目前,国内的互联网公司都将自己的金融业务转向以公募产品代销的线上财富管理业务。 互联网公司运用新媒体思路,开展的各式产品与服务营销活动,或许成为今后各基金公司以 及互联网平台的首选。


(1)以蚂蚁财富号和产品讨论区为代表的新媒体运营


蚂蚁财富是蚂蚁集团目前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中投入最多、倾斜支持力度最大的核心业务, 其提供包括定投、基金、年金险、高端理财、黄金等在内的多种金融服务,其商业模式主要 是为各金融机构提供销售渠道,增加金融产品的销售量。为了提升客户服务粘性,增加金融 机构与平台用户的互动,2017 年,蚂蚁财富开始提供财富号平台服务,由金融机构(主要为 基金、券商及其他)和金融大 V 组成并提供产品交易、展示互动、产品宣传、基金经理讲解 与直播等内容。




面对新一轮财富行业的大变革,财富管理机构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明确自身发展定位, 选择相应的业务模式。首先,是在人才方面,财富管理机构应当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吸收与 培养;其次,是积极的成本管理措施,利用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等技术优化经济效益,将行政 工作减半。在这个高度透明、低费率的时代,这些措施将是保持盈利的关键。此外,是两种 路径的选择,第一种是少数大型机构将尝试打通全客群,第二种则是行业中大多数机构走的 “专属”路线。最后,我们认为,买方投顾业务资格是今后各家从事财富管理业务的敲门砖。2021 年 3 月,监管部门已经开启了第二批买方投顾业务资格的申请工作。


最后,是行业财富理念的转变,以证券公司开展互联网财富管理业务为例。以往,证券 公司主要依靠佣金和代销手续费获得中间业务收入,尽管中间业务不占用资本金属于轻型业 务,但各证券公司往往是以经纪业务佣金和两融息差为考核,倒逼一线员工以开户数量和交 易体量获得提成收入。即便是 2021 年,翻看各券商公司年报,对财富管理业务和经纪业务概 念介绍和发展描述基本采用融合不分家。不可否认,财富管理业务是一套综合、全面的业务 统称,涵盖了客户的交易、投资以及资产配置,交易服务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服务内容。但是, 证券公司依旧对财富管理理解处在传统的、粗放的阶段,部分机构将金融产品推广和销售,机械地以考核和中收为指标,包括银行和券商在内的大部分网点依旧靠送大米、送油的形式 吸引客户购买,这与财富管理尤其是买方投顾的逻辑背道而驰。那该如何开展所谓新的财富 管理业务,我们认为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资源禀赋和业务实力,侧重点和路径应有所不同, 但步骤和方法论可以总结出一般结论。第一步,是从传统财富业务到投资咨询业务的转型。 这需要在投资能力、投顾服务配置以及产品研究能力方面拥有积累、储备和投入,但核心是 储备投资顾问员工、研究(产品)人才以及综合服务性人才;第二步,是从产品销售到产品 配置的转型。这需要在投资者交易、投资、融资、资产配置、财富规划等一系列进行全面介 入;第三步,是从投资指导到投资陪伴的转型。这一点,中金公司提出的理念就具有极强的 代表性。中金公司基金投顾业务的四点理念为:第一,相信复利,做时间的朋友,相信复利 的价值;第二,相信配置,做一定的分散投资,让整体资产在资本市场下跌的时候,尽量少 跌一点,让投资者少恐惧一点;第三,相信专业,从内部分析的数据表明,买产品的客户平 均来看跑赢了买股票的客户,做配置的客户平均又跑赢了买单产品的客户;第四,相信应对, 中金财富根据市场的情况和客户账户中资产涨跌的情况做相应的调整,没有一招鲜,只有不 断应对市场的变化,才有可能长期获得一个好的回报。当从我给客户送米送油,到我为客户 资产服务,再到客户与我、我与客户互相为伴,这是一条明确但又艰难,新瓶但不装旧酒, 走的与原来财富管理模式不一样的路。




精选报告来源:【未来智库官网】。


报告链接:2020互联网金融年度报告:新互联网财富时代来临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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