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近期进一步修订基金经理行为准则(“FMCC”),「内部审计职能」仍然是FMCC要求的一个重要部分。证监会预期基金经理设立「内部审计职能」,以报告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如基金经理因规模所限而未能另外设立内部审计职能,则有关角色及责任应由外聘的专业服务机构负责或检视。•此外,修订后的业务及风险管理问卷(“BRMQ”)要求所有持牌法团披露以下事项:关键挑战根据我们与业内人士的互动,基金经理在满足这些修订的监管要求方面普遍面l临着共同的挑战:因此,修订后的BRMQ为证监会提供了更透明的内部审计信息和覆盖范围。
•鉴于网络安全的重要,基金经理如有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交易设施以分销所管理的基金(即互联网经纪),证监現会要求持牌法团应至少每年进行信息科技审查或网络保安评估。•另外,就中资基金经理而言,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境外子公司的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制度,以检查和评估境外子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外部审计每年不少于一次。•管理层需注意,基金经理外聘核数师进行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是不能满足FMCC对基金经理「内部审计职能」职责的要求。
执行风险评估并制定3年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计划。右边列表為常见审计范围的示例,以供参考。•根据商定的内部审计计划,在第一年进行选定的内部审计。交付成果: 内部审计报告(包含內控发现和建议)。•更新风险评估及3年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计划。•跟进去年(如第一年)的重要內控發現并进行审阅。•根据商定的内部审计计划,对当年(如第2年)进行选定的的内部审计。交付成果: 内部审计报告(包含內控发现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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